Quantcast
Channel: 慕盛学的博客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33

北医三院孕妇死亡案张自强必然败诉的八个原因

$
0
0

        2016111日,中科院理化所的高级知识分子孕妇杨冰在北医三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死者家属的搅闹和中科院理化所的高调强势参与,此后这起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使本案成为当前全国热议的医案

        患者家属已经聘请了律师参与,不知道法院收没收到起诉,但从目前本人了解到的情况判断,如果本案进入诉讼阶段,最后的结果是张自强几乎是必输无疑。为什么呢?当然是靠证据说话,共有条理由,有的有直接关系,有的只是参考

决定本案死者家属是否会胜诉的关键问题是孕妇猝死的原因,死亡是病情发展的必然结果,还是院方的医疗事故?这个问题虽然鉴定结果尚未出来,但现有证据已经 基本清楚。由于这个问题十分复杂,因此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放在后面。

一个案件是否会胜诉,有很多原因,有关键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本文先从次要原因说起,

由于张自强和中科院理化所领导的过度自信,以为只要发动了媒体参与,就能理直气壮,为所欲为。但是现在的环境,已经不完全是过去的环境,医闹已经入刑;现在的媒体也不是过去的媒体,都有了理智的约束。实践证明,“成也萧何败萧何”,“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本来对媒体十分渴望的张自强,现在却把媒体当成瘟疫常常躲之不及。真正成为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典型范例

        一、媒体报道张自强的自诉让我们知道了他好像“医闹”惯犯

         很多全国知名媒体如实报道了张自强的自诉2011年第一次与北医三院就早产儿死亡索赔45万的事实,这个事实不是其他人说的,而是张自强自述的,因此这个事实是肯定存在的。但记者如实报道了这个事实的结果,除了让我们感到死者怀孕不易,同情早产的婴儿死亡之外,这个事实也让我们感觉张自强医闹不是初犯,而是惯犯,让 很多人从心里感觉恶心。

这可是张自强亲口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靖 李亚红说的,我们能不相信吗?

张先生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自己和妻子的上一个孩子于2011年在北医三院出生,但由于医院在给孩子喂奶时出现差错,导致了医疗事故,致刚出生几十天的女儿去世。这起事故最终由医院和自己、妻子协商解决,医院共赔付了45万元。为何又一次选择北医三院?张先生称,后来医院态度很好,自己和妻子也慢慢觉得,当时的事故只是个案,二人最终谅解了医院。这一次,由于北医三院离家相对较近,也是北京市北部地区产科相对较好的医院,所以又来了这家医院。没想到悲剧发生了。”

产妇杨冰在她的微博里是这样说的:

829号(2011年)在北医三院产检被留下住院保胎,930号宝宝提前来到了这个世界,27+6,只有900g。当时阿氏评分1分钟5分,5分钟8分,10分钟9分。孩子住院期间最初也经历了很多,但还是很争气,住院8天拔掉呼吸插管,一个月脱离呼吸机,一周后脱氧。住院56天,体重也从900g长到1870g,医生说活力很好,反应很好,预计一周出院。当时我们一家人的兴奋和激动无法言表,期待迎接宝宝归来,准备了所有所有的东西。

然而,命运太捉弄人,在1126号晚上11点,接到医院的电话,说孩子晚上9点半喂奶后溢奶,吸入肺里,造成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5分钟,经过抢救又插入呼吸插管,恢复了。

  第二天我们一大早赶到医院,头天晚上值班的常医生还很乐观的告诉我们吸入肺里的奶会三天吸收,呼吸插管12天就可拔掉,所以我们心里还是抱有很大希望,积极给孩子治疗。然而接下来的几天,孩子先后出现了脑水肿,惊厥,反应差的症状。

对于这样一个案例,经过医务室调节,北医三院能赔45万,可见张自强索赔金额会更高。这样的案例能获得45万赔偿,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说明张自强是医闹的高手。当然上述事实不是法院判决的要件,但无疑会给全国人民,包括法官留下阴影。

 

一个早产的婴儿,被医院救活了,因呛奶引起肺炎放弃治疗,张自强说医院赔偿45的,这个数是多方证实 的。但张自强说这45是医院主动提出的,恐怕地球人没有一个人会相信。




         二、媒体揭露了张自强办公司被指套取国家经费

        2016-1-19 16:2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天龙 李洁 唐宁 选稿:曾炟发表文章《 北医孕妇死亡追踪:逝者与丈夫所开公司遭网友质疑》,文章说:

逝者与丈夫所开公司遭网友质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晚有网友对张自强和杨女士开的“北京湃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质疑,怀疑这是一家套取国家科研经费的皮包公司。更有人质疑,这家公司与杨女士生前单位中科院理化所有关联。

  网友搜索发现,这是一家科技创业公司,只有两名员工,张自强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杨冰是监事,没有营业额。

  逝者家属:所有事务已交律师 不便回应

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搜索北京湃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显示,这家公司成立于20141217日,注册资本为506.6667 万元 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自强,自然人股东为吴晛、张自强、吴曼、李亚飞,目前的执行董事、经理为张自强,监事为杨冰。2014年度报告中显示,从业人数为2人。

记者今天上午多次拨打公示的企业联系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自强,自然人股东为吴晛、张自强、吴曼、李亚飞,目前的执行董事、经理为张自强,监事为杨冰。2014年度报告中显示,从业人数为2人。

针对网友的质疑,张自强今天上午表示,他已经看到网上的消息,但不想做任何回复,“目前所有事务都交由律师去处理,不便接受采访。”他也未提供律师的联系方式。

中科院理化所杨女士生前的直接领导对于网友的质疑表示,“员工的私事,我们一般不干涉,不便置评”。

中科院理化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晓杨女士在“北京湃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一事,对于网友质疑也未做其他回应,仅表示,“我们现在做得最多的就是安慰家属”。

 

上述事情与本案判决也没有直接关系,但让我们进一步认识了张自强的为人。


        媒体报道了张自强自诉妻子五年四次怀孕的事实

        为了强调杨冰怀孕不易,张自强向记者叙述了杨冰五年四次怀孕的事实。当我们看到这些事实后,首先让我们感到同情,同情 杨冰艰辛的怀孕历史。但是这个事实也引起了强烈的副作用。这个事实让我们知道杨冰是不适合怀孕生子的人。感觉张自强最少不是好丈夫,让不适合生育的爱人多次怀孕,流产或早产,冒死亡风险为张自强生子女。这个事实也证明了造成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孕妇本身的疾病。

新京报记者 李馨《中科院身亡孕妇54次怀孕 最后一次发生意外》2016011902:22 新京报

 ■ 逝者

  姓名:杨冰

  性别:女

  终年:34

  去世时间:2016111

  去世原因:产妇在北医三院抢救无效离世

  生前职业:中国科学院理化所博士

  “老公拜拜。”

  110日,张海宇(化名)离开病房时,妻子杨冰把嘴轻轻向前撅了撅,做了一个亲吻的动作。

  “拜拜。”他也一如往常,把嘴往前撅了撅,隔空回吻了一下妻子。

  他没想到的是,这成了妻子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10个小时后杨冰被推入手术室抢救,13小时后被宣告死亡。

   豆豆并不是杨冰的第一个孩子。

  张海宇说,夫妻俩婚后一直怀不上孩子。最开始还渴望过二人世界的妻子,并没有在意。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孩子、想当妈妈的感觉越来越强烈,那几年各种医院没少跑,偏方也用过,但始终没有成功。

  得知北医三院的产科很有名,2011年,夫妻俩来到北医三院做了一个试管婴儿,夫妻俩给她取名为“佑怡”,想借这个名字带给她一世健康。

  然而名字并没有改变孩子的噩运。

  张海宇说,佑怡58天后在医院因呛奶死亡。最开始夫妻俩全力想要救回这个婴儿,2个星期后孩子始终没有觅食反应,呈现出一种脑瘫状态,最后在医院的建议下放弃了这个孩子,“对于这个决定,我们也很难受”,他说,之后自己写了申诉书,在医务处的协调下,医院赔偿45万。

  怀佑怡时,杨冰便患有子痫前期。这指的是孕期发生高血压,表现为血压值和尿蛋白值异常升高。此后,为查出为何患有高血压,杨冰在医院做了一次放射性的检查,几个月后突然怀孕了。

  二人询问医生时,医生表示因为曾被放射性元素照射过,怕影响胎儿健康,不建议要这个孩子,无奈下杨冰选择了流产。

夫妻俩为了孩子一直在努力着。2014年,两人又做了一次试管婴儿,但却以失败告终。在那之后的一次宫外孕,让杨冰不得不切掉一侧的输卵管。

最终豆豆“意外”来到这个世界。怀孕时,杨冰时常乐呵呵地对丈夫说,想生完豆豆后再给他添一个孩子,也给豆豆做个伴。

为了妻子和孩子的安全,家人想了他们能想到的一切方法。怕在医院临时手术要用钱,张海宇筹了30多万元准备着,杨冰的哥哥和母亲也都准备了几万块钱。

张海宇说,如果能后悔,自己在医院陪床时,会多跟妻子说说话;而杨宽若说出几句“狠话”,让妹妹放弃这个孩子,或许能保住自己的命。

一切的假设都没有用了。她最终带着孩子一起“离开”了这个世界。

  新京报记者 李馨

证据图片:


            网上有很多这方面的文章,都是张自强向媒体倾诉的,都是经多方证实,确实存在的。

        上述事实与本案有关,让法官知道杨冰的疾病史,十多年高血压,胆囊结石,子癫,高龄妊娠等因素构成了杨冰属于高危孕妇。孕妇意外死亡,与这些因素有关。

是医院用药错误吗?

这个问题是与患者死亡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本项证据确实,北医三院必输无疑。

自作聪明的张自强发现医院给妻子用的药是硫酸镁,第一怀疑用药错误,第二怀疑用药过量。但是北医三院的产科医院是全国一流产科医院,对产科的问题处理都是轻车熟路 ,有标准的用药规范。虽然都是高知,但隔行如隔山,对孕产妇合并症的预防和治疗,张自强肯定远远不如。但张自强十分相信网络,又十二分自信。当妻子出现严重症状的时候上网查,怀疑用药错误,又怀疑用药过量,建议医生用抗生素,医生用了头孢后,张自强就说症状减轻了。

但是法律规定的证据,不是怀疑,不是感觉,也不是百度查询到的资料,而是有一定权威的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张自强诉北医三院用错药或用量过度的根据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20160118 10:50:40  来源: 北京日报,《北医三院孕妇死亡事件 国家卫计委望双方依法处理》,文章说:

患者丈夫说,由于杨女士患有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主治医生给她的治疗方案是输硫酸镁,每天使用输液泵输液10个小时,结果妻子出现口干舌燥等诸多不适症状。患者丈夫认为,由于医生用药错误,妻子很可能是发生了药物中毒。

对于患方质疑的“硫酸镁”问题,记者了解到,硫酸镁是治疗重度子痫前期解除血管痉挛的一线用药,全世界所有产科指南和教科书均是如此。杨女士患有子痫前期,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药物治疗不可避免,临床上最常用的药物就是硫酸镁。虽然硫酸镁可以控制妊娠高血压严重的综合征,但它还是一种中枢抑制剂,使用过量会引起呼吸和心率抑制甚至死亡。

至于有无过量问题,还需等待权威调查结果。但仅从治疗子痫的角度说,不用硫酸镁,可能患者就会更早出现生命危险。另外,如果如网上所说杨女士第一胎已经发生过子痫、早产,的确属于高危产妇,风险本身就很大

不能说一流医院不会出现用药错误,但要有充分的、可靠的、权威的证据,才可能胜诉。没有这些证据只凭怀疑、感觉是不行的。由上述可知,张自强用医院用药错误或过量的理由起诉医院是明显证据不足的。

是医生诊断错误或诊断迟钝吗?

张自强起诉北医三院的另一个理由可能是说医院诊断处理错误,或诊断、处理迟钝,造成患者死亡。

1、张自强对杨冰病情加重后的 描述

张自强说我到的时候,大夫说已经测完血相、尿相,测了胆囊B超、肾脏B超,没有发现异常,除了胆囊B超显示又结石,但未见胆管扩张。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疼痛。然后来了内科和外科大夫,排除了胆囊炎的可能,说疼痛不像是胆囊炎。然后就停止了继续检查,因为我们也不知道到底什么原因这么疼,一直到天亮,都仅仅是在测血压和胎心监护。 我爱人实在是疼的受不了啊,宁可坐着腰疼,都躺不下,腰疼的都要折了,还是躺不下。“我的右腿很麻,也觉得很有点凉”,老婆告诉我。我不断的向大夫反应,只告诉我一句:可能是坐的久了,躺一会就没事了。 实在是让人看着心疼,我找大夫理论,说可能是硫酸镁中毒,结果就还是说不知道,我查了网上,说接硫酸镁中毒可以使用抗生素、解痉挛剂等,然后找值班大夫,想想办法啊,最后到凌晨3:00给做了头孢皮试,凌晨3:30输了一袋头孢,然后症状有点缓解,但是依然无法躺下,腿麻,后来在我的不断督促下,大夫说让护士给测一下腿围,但是一直到最后老婆进了手术室,也未见一个护士来检测腿围! 大夫说现在没有查出病因,我们只能等领导,现在做核磁等检测都没有人。然后从5点到7点,大夫就不见在值班室了,只有护士,我再也找不到大夫了。 我老婆遭受了多大的罪啊,疼了那么久,疼的要都要折了,还是要坐着,无法躺下,只能靠在我身上将就着。 3点开始,多次监测血压,结果都是80/55mmHg 从我来到医院到天亮,期间呕吐了5次以上,有3次吐出黄色液体,大夫看了,都没有任何反应。

2、产科对杨冰的病因诊断确实迟钝

死者生前多科会诊高度怀疑杨冰是主动脉夹层撕裂,死后尸检证实了这个诊断。但是从张自强的叙述看来产科后半夜的检查没确诊是主动脉夹层撕裂。但是出现这种现象本人认为却是完全正常的,原因如下:

1)专业分工不同——医生不是万能的

我们知道现代医学分科非常细,虽然医学基础大致相似,但各科都有自己的专业范围和特点,医生对本专业精通,但对其他专业只能是一知半解。我们知道杨冰住在产科,而患者出现的疾病却是心内科也不常见的疾病——主动脉夹层。让产科医生快速准确诊断出杨冰是主动脉夹层这个结论是不可能,不现实的。甚至怀疑是主动脉夹层的想法也很难出现。因为张自强承认杨冰这次怀孕血压一直控制的很好”,血压正常出现主动脉夹层的可能性就很小。尤其是夜间值班的医生不是杨冰的主治医生,不可能全面了解杨冰的病情,让非主治医生快速准确诊断出杨冰当时是主动脉夹层,要求是过份的,是不可能的。

2)时间不行——所有医生不是24小时工作

全世界的医院基本都是白天上班,夜间只有少数值班医生,值班医生一般情况只能应急处理,让值班医生快速准确诊断一个非本科常见病的诊断结论是不可能的。由于是夜间,也很难召集多科室高级专家的会诊。

主动脉夹层的确诊需要CT,但杨冰发病的时间是0点后,医院的CT检查绝大部分都在白天,后半夜没有人。

3)对孕妇更要十分慎重

杨冰是孕妇,要确诊一种疾病,必然要经过多种理化检查。医生即使怀疑是主动脉夹层,也要经过CT 检查证实,但CT 检查需要注入造影剂和用X光,而这些又都是对胎儿有致命伤害的,必须十分慎重。

由于上述原因。北医三院不能及时准确诊断杨冰是主动脉夹层,因此没及时采取措施是无可非议的,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是正常的。因此而要求医院承担患者死亡的责任,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即时当时确诊为主动脉夹层,及时采取措施,死亡率也是很高的。

住在全国一流的产科医院,如果因患者出现产科方面的诊断错误,造成患者死亡,医院确实有直接的责任,但也不一定是全部责任。如果患者出现产科常见的并发症,如果是由于预防和治疗不及时,不到位,医院也可能要有部分责任,但也不可能是全部责任。如果患者出现少见的不明显的并发症,由于我国的各种实际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医生和医院尽力了,医生和医院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

3、医院是否尽力了?

这个问题用不着任何其他证据,仅从张自强的叙述就完全可以证明医院确确实实是尽力了。

由于不可能快速准确诊断,导致的结果就是观察,不能冒然采取治疗主动脉夹层的手段,诊断迟钝,治疗也必然迟钝。

上述三点完全可以证明医院在对待杨冰的问题上是积极的、尽力的。张自强自己的申诉,也可以完全证明这一点。因此张自强诉医院诊断错误或诊断延误,处理不当而起诉医院是缺乏证据的。

六、是医生脱岗引起治疗延误吗?

张自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妻子在111日凌晨020分左右身体出现疼痛,他就请求护士联系主治医生,但都被告知“继续观察”,直到早上740分左右妻子病危,主治医生才出现,抢救到10时左右妻子死亡。“七八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见到医生,如果早发现原因,也许就能避免这样的结果。”

如果真如张自强所说,那么杨冰的死亡与医院的不负责任有一定关联。但是用不着其他任何证据,张自强本身的叙述就完全可以证明张自强所说的“七八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见到医生”完全是胡说八道。证据如下:

111日从零点20分到3点期间有医生做了检查处理

张自强说我到的时候,大夫说已经测完血相、尿相,测了胆囊B超、肾脏B超,没有发现异常,除了胆囊B超显示又结石,但未见胆管扩张

这句话证明在杨冰出现异常症状的时候,产科有医生做过检查 ,是积极认真的。这里的“大夫”难道不是医生吗?

2张自强赶到医院后,看见有内科外科大夫会诊

张自强说然后来了内科和外科大夫,排除了胆囊炎的可能,说疼痛不像是胆囊炎

这句话说明产科发现难确诊的疾病,请了内科和外科大夫会诊,在后半夜医院这样做说明医院是很积极的,很认真的 。张自强是承认的。这里的大夫难道也不是医生吗?

3、周一刚上班,医院立即多学科积极抢救三小时

在周一刚刚上班,发现危重患者,医院立即进行多科室的抢救,也证明医院是积极的,是尽力的

4、有时医生办公室里没有医生

张自强说有时医生值班室没有医生,偶然短时间医生值班室没有医生,这是全国各医院必有的现象。因为一个医生不止为一名患者诊治,在多名患者同时求助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这种现象。特别是夜间,患者不见少而医生却必然少,出现偶尔医生值班室没有医生实属正常现象。依此起诉医院是没有道理的

后来张自强解释说“七八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见到医生”是指没看到杨冰的主治医生。全世界的医生都不是24小时工作制,也不是只负责治疗一个患者。在主治医生休息的时间有其他医生管理,找不到主治医生就是找不到医生,这种逻辑出现在中科院高级知识分子的逻辑里,你不感觉奇怪吗?这样的逻辑在法院里能被承认吗?

  因此无论是张自强的申诉书,还是媒体发表的张自强的观点,以“七八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见到医生”这个理由起诉北医三院,是肯定会败诉的

上面的资料只是一部分,上面的资料都是全国著名媒体公开发表的,都有来源和署名记者,没有一个是小道消息。都是张自强和中科院理化所领导亲口说的事实,由媒体公开发表的。但恰恰是这些事实揭露了张自强和中科院理化所的一系列阴暗面,让张自强和中科院理化所的威信大大降低,甚至达到“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程度。

             七、是什么原因把杨冰推向死亡的边缘?

        这个问题不是法官研究的话题,但是从社会环境应该研究事故的原因,以避免未来悲剧的发生。

杨冰抢救无效死亡后,张自强把责任完全推到医院身上,但是杨冰为什么会死,除了疾病就没有别的原因吗?这里有七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1、张自强还有三个姐姐——宁可超生被罚也要有男儿,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解释吗?

 2、真的喜爱“女婴”吗?

在(2011年)1126号晚上11点,接到医院的电话,说孩子晚上9点半喂奶后溢奶,吸入肺里,造成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5分钟,经过抢救又插入呼吸插管,恢复了。第二天我们一大早赶到医院

    如果父母十分喜爱一个孩子,半夜接到医生的电话,绝大多数父母都会立即赶到医院,更何况医院离他家很近。但是口口声声喜欢孩子的张自强却不是,接到电话后仍然可以安睡,天亮再去医院,这是为什么呢?

        3、杨冰五年四次怀孕,都是不正常,最后一次丧命

杨冰十多年高血压病史,胆结石,子癫,高龄,本身就是高危人群。五年四次怀孕,第一次试管婴儿 早产死亡,第二次因受到辐射等原因流产,第三次宫外孕,切除一侧的卵巢 。实践也证明杨冰确实不适合怀孕生子,但杨冰为什么必须五年四次冒险生孩子呢?

        4、男女孩子称谓为什么明显不同?

张自强对已经出生80多天的女儿称为“女婴”,而对这次胎死腹中的孩子却称“我儿”

         5、关闭手机,错过杨冰的11个求救电话

       张自强说““2016111日,凌晨00:52分,到1:29分,老婆呼叫我11次,然后又呼叫家里固定电话,把我唤醒,说:“你来吧,我前胸后背疼的难受。”

妻子怀孕冒着巨大风险,但在妻子住院期间,丈夫不在医院陪床,在家里睡的这么香这么熟,以至于11个电话都没把你吵醒,你这是有多放心啊。张自强的朋友说是因为张自强太疲乏了,其实张自强已经承认是把手机故意设置成免打扰状态了。

        6、先救谁?

张自强说:直到最后一刻胎心监护记录,都显示胎儿胎心良好,由于对产妇处置不及时,是导致胎儿刨宫产后死亡的原因。

那个时候大夫们都忙着救你的媳妇,你的意思是,他们应该先救你的儿子?

7、杨冰哥哥的一段话发人深省

杨冰的哥哥说让妹妹放弃这个孩子,或许能保住自己的命

上面的七个事实说明了什么?是什么原因把杨冰推向死亡的边缘?难道还不明显吗?

八、政府、人民不希望这样的案例胜诉

对大型典型医疗纠纷,政府和人民都十分关注,在我国常常出现政策和舆论导向超过法律范围的现象。我国还不是法律完全独立的国家 ,法院的判决结果,明显与政府的意愿和社会的舆论导向有密切关系。对于本案来说,各大卫生部门发表声明反对各种形式的医闹,很明显已经把本案定性一种特殊形式的医闹 。全国各大媒体的报导倾向充分表明张自强不值得可怜,甚至出现全民谴责的局面,在这种环境下,张自强根本就没有胜诉的可能。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如果张自强胜诉,将会出现下面的情况:

1、 不管什么病,只要死在医院,医院就得赔,医疗纠纷案件会激增,(不可能找不到医院一点缺欠,找到就起诉。过去是医院让患者人财两空,现在患者让医院名利两光——在医院 碰瓷 ,也是发财之道)

2、 死亡赔偿数额越来越高。(本次张自强要求赔偿200万,网传索赔1400万是假,索赔200万是真)

3、 会出现大量医院以各种理由拒收高危产妇现象.(不是不收,而是医院不敢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问题医院赔不起)

4、 全国医院住院患者的检查费上涨至少20%(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国是全世界医患关系最紧张的国家,为了尽量避免医患矛盾,尽量防止误诊、漏诊,即使患者是小病,医生也会让你做很多检查,因此造成患者的检查费常常远远高于治疗费用。如果本案胜诉,更会加剧这种行为,造成大量医疗资源浪费,明显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现在已经出现医保资金困难问题,将来会更困难)。

5、 加剧医患紧张关系(由于上述情况的客观存在,使本来已经十分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6、 以后出现医患矛盾,将不再是小冲突,而是单位和团体之间的大战,红头文件将会满天飞,患者所在单位如果不参战将会受到谴责。

很显然,如果张自强胜诉,出现上述情况就是必然。出现上述情况是政府和老百姓不愿看到的,因此社会环境不容许法院判决张自强胜诉,这是没有文件的强制性文件,这是不用网络的网络,法院必须这样办。

2009年的北大熊卓为死亡案为了高额索赔以非法行医为由起诉北大医院,本人在法院判决前就公布判决结果,原告必败,因为造成非法行医的现象不是北大医院,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教育制度的结果,北京高院不可能对这种现象出现判决结果。如果此案胜诉,就会出现医学院的学生,即使是博士,也不能辅助参与医疗行为的问题,涉及全国。因此北京高院对王建国诉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一案问题未做任何评论,更谈不上判决,驳回王建国的上诉。

本次案例原告也可能以诊断迟钝,处理不及时为由起诉,但你赶上了夜间犯病,又不是产科常见病,出现诊断迟钝也是必然,以这种理由起诉也是惘然。

       由于各大媒体的如实报道,不但没使张自强和中科院理化所的计划如心乘意,反而让张自强和中科院理化所的领导步履艰难,臭气熏天。中科院理化所领导都因此受到牵连,受到谴责。悔不该当初,

    综上所述,张自强从111日妻子死亡后向医院索赔200万不成功那天起就请了律师,下决心打官司,自我感觉理由充分,理直气壮、胸有成竹 、要求合理。但在我看来,如果张自强起诉,输的可能性是99.9%

张自强现在已经是名利双丢,打完官司,更是名利双丢。成为名符其实的赔了夫人又折子,名利双丢无人理,当时的理直气壮、胸有成竹到现在在众目睽睽之下生活,完全是咎由自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告也不是,不告也不是,告了可能输的更惨,虎头蛇尾,两头为难。但是后悔的药是吃不得的,也是没用的,还是正视现实吧。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33

Trending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