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碘中的关爱和陷害100例之7
人类数万年以来的体型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人体发育所需要的营养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碘是人体发育必需的微量元素,全世界公认人对碘的生理需要是每人每天60微克左右,缺少或过量都会对人体不利。
对缺碘的人群补碘是一种救助,古今中外的所有救助都是保障最低生理需求。
如果有人明知碘酸钾过量补碘有害,还要千方百计让人们 更多摄入碘,一再提高碘的摄入量标准,那么这个人就是故意陷害。在补碘的问题上以消除碘缺乏病为由,提出强制全民过量补碘补碘的组织就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
2001年3个国际组织的第二次儿童尿碘升级只解决了一部分掩盖补碘过量的问题,大多数省市的儿童尿碘水平处于超过“适宜”状态,为了使这部分人过量补碘合法化,于是于2004年开始第三次儿童尿碘升级。
一、儿童尿碘第三次升级的事实:
1、陈祖培说“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 g/L”
【论文题目】当前碘缺乏病防治应当注意的问题
【作者】陈祖培
【文献来源】《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4年第3期
【摘要】
当WHO/UNICEF/ICCIDD于2001年评估了防治进展的同时,把儿童尿碘大于300 g/L作为碘过量的界定值以防止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以碘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为代表的副作用的发生 ;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 g/L。
2002年全国的监测结果表明儿童尿碘水平为241μ g/L,人群总体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对1 1个城市及其农村重点人群的26个群体的调查证实(61:婴幼儿尿碘为240μ g/L,24 h碘的排出量为120g左右,处于适宜水平;孕妇为177.8μ g/L、哺乳期妇女为1911μ g/L、育龄妇女为220μ g/L,均大于150μ g/L而处于适宜水平。哺乳期妇女的乳碘为145μ g/L ,婴幼儿每天可获得72~102μg碘,其碘摄入量也是适宜的。甲肿率已由1995年的20%持续下降至2002年的5,6%,人群的尿碘水平由低于100μg/L而逐步升高,甲肿率并没有回升,没有证据表明USI后发生了高碘性甲状腺肿的公共卫生问题。即使在1997年部分省份的尿碘大于300g/L时,甲肿率未升高,仍呈持续下降 。大连适碘地区实施USI后尿碘由170上升至270μg/L后,甲肿率仍保持在5%以下;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看,尿碘在300~500μg/L的碘营养正常地区尚未有高碘甲肿流行的报道。”
证据图片
世界卫生组织究竟说没说我当时查不到证据,后来在另一篇文章里找到了答案。原来还没发表。
2、《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的历史现状与挑战》揭示了来源
证据图片
原来陈祖培引用的“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 g/L。”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以世界卫生组织的名义为世界卫生组织写的一篇文章,应该是一直没发表的文章。如果发表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不会今年绕过世界卫生组织发表2018年补碘指南了。
但是世界卫生组织没发表的文章,陈祖培为什么敢说是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呢?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发表的文章为什么可以到处宣传,要求落实呢?
谁在造谣?谁在欺骗?谁在陷害中国人民、难道不清清楚楚吗?
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气急败坏 ,要求把100—300微克/升改为“适宜”
尽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于2004年说“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 g/L。”,但是世界卫生组织从来也没承认,阻碍了联合国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计划。
在我国今年5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出修改食盐加碘文件的时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迫不及待的绕过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2018年补碘指南,这个指南要求之一就是把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确定为100~300μ g/L。
第三次升级儿童尿碘告诉我们如下三个问题
1、在全世界范围内掩盖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
世界卫生组织把儿童尿碘在100—200微克/升列为适宜范围,而《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第29页和却把“100—300微克/升”说成是“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水平.”,可是古今中外的资料里查不到“100—300微克/升是‘适宜’水平.”,显然这是卫生部自创的新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中国不存在补碘过度问题,因此这个卫生部自创的标准无疑是在掩盖强制全民补碘存在的加碘过量问题。
证据图片
第一次尿碘升级是国际组织为了让更多的中国人被强制全民补碘,提出了尿碘升级,结果是让中国全民补碘。
第二次儿童尿碘升级是因为1997年和1999年全国尿碘检查发现儿童尿碘分别达到330和306微克/升,因此三个国际组织提出了以儿童尿碘中位数的数值作为判别碘营养水平的标准,掩盖了一定程度的补碘过量问题。
第三次提高儿童尿碘标准是因为我国有浦16个省市的儿童尿碘在200到300微克/升之间,为了推行碘酸钾过量补碘,必须把这部分人的儿童尿碘划归于适宜,因此第二次升级不久,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宣布第三次升级。
3、三个国际组织出现明显分歧
第一次、第二次儿童尿碘升级,都是三个国际组织共同发表有关文件,但第三次儿童尿碘升级却只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单方面宣布,世界卫生组织14年来一直不承认,说明了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第三次儿童尿碘升级问题上的态度是明显不同的。说明他们之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严重的分歧。
四、第三次儿童尿碘升级后果
第一次尿碘升级是可怕的,可怕得是在一夜之间全中国全部是病区,97%是碘缺乏病病区,3%是高碘区病区,中国就不存在适碘区。中国人全部是病人,都需要补碘,非碘盐成为“比”处方药“还严格的”处方药”,普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就可以用随处买到,而非碘盐需要凭县级医院的证明,去可能几百里外的专卖店,才有可能买到。
这次升级,让我们感到中国人5000年白活了,到现在才知道中国是全世界碘缺乏病最严重的国家,到现在才知道碘缺乏病是严重威胁中国人民健康的特大疾病,到现在才知道如果不补碘,中国将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变成痴呆。
第二次尿碘升级也是可怕的,可怕在中国被高碘位强制全民补碘后全国只有5个省市出现过量问题,仍然是大部分地区补碘不过量,还需要继续补碘。
第三次修改儿童尿碘后,全国在200—300微克/升的16个省市,从“微微超过适宜量”的水平变成了完全的适宜,把尿碘超过300微克/升,但没超过350微克/升的5个省变成了“微微超过适宜量”;,而把补碘过量变成尿碘为350 微克/升。这样中国就根本不存在任何补碘过量问题了,从而彻底否认了补碘过量,中国将在这个标准状态下长期补碘。
四、尿碘三次升级是关爱还是陷害?
在补碘的问题上什么是关爱,什么是陷害?全世界公认对缺碘的人群适量补碘,就是关爱。故意过量补碘就是陷害。
中国尿碘的三次升级是实实在在的,清清楚楚的。三次升级的目的是为了让中国人永远过量补碘,也是清清楚楚的。
卫生部承认中国儿童尿碘的三次升级完全是按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安排。因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儿童尿碘三次升级是对中国人民的陷害,是确定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