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的18个错误之18
《中国居民补碘指南》第9页说:
“1.群体评价指标—尿碘中位数
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ICCIDD,现为IGN)提出了基于尿碘中位数的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11],见表3。儿童、一般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的标准是尿碘中位数在100~199μg/L。
表3 WHO/UNICEF/ICCIDD推荐的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 人群 尿碘中位数(μg/L) 碘营养状况 儿童和成人 <20 20-49 50-99 严重碘缺乏 中度碘缺乏 轻度碘缺乏 100-199 适宜 200-299 大于适宜量 ≥300 碘过量 妊娠妇女 <150 缺乏 150-249 适宜 250-499 大于适宜量 ≥500 碘过量 哺乳妇女 ≥100 适宜 <2岁婴幼儿 ≥100 适宜 ”
在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问题上,国家卫健委的领导和专家有100多个谎言,其中最明显的低级谎言有30多个 ,本文提到的谎言就是这30多个最明显的谎言之一。
《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上面的标准存在两个明显错误,而且都是严重的错误。具体如下:
一、这个标准不是2007年第一次出现的
调查这个标准的来龙去脉,发现这个标准不是2007年第一次出现。
1、1994年第一次提出
这个标准其实是1994年第一次出现的,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卫生部地方病专家组为了推行全面强制补碘,把确定碘缺乏病病区的标准中儿童甲状腺肿大由20%以上判定为病区改为5%以上就判定为病区。又把原来的水碘标准由5微克/升改为10微克/后,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变成了缺碘区,上海等沿海地区虽然水碘高于10微克/升,虽然甲状腺肿大率低于5%,但儿童尿碘低于100微克/升,而被排除在外。但卫生部的目的是要推行强制全民补碘,上海等沿海地区不能排斥在外,因此第一次出现了 这个标准。中国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标准,这样全国就都变成了缺碘区,都需要补碘。
2、1996年第二次提出
1996年由于很多人对推行强制全民补碘不理解,卫生部的专家又拿出这个标准压制。
3、2001年第三次提出
由于国内推行强制全民补碘,很多人质疑出现补碘过量问题,卫生部的专家又拿出这个标准压制。并且把“optimal”被翻译成“适宜”,但这时还没把“adequate”翻译成“适宜”
4、2007年第四次提出
2007年第四次提出,如《中国居民补碘指南》所述
其实各次提出的主要内容都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翻译的词汇有明显改变
第四次修改是最完善的修改,因此专家们只提2007年的版本。这的版本是完善的篡改版本。
5、为什么只提2007年 的版本呢?
原因有两个:
(1)掩盖补碘过量的责任
我国在1999年和2001年的全国儿童尿碘检测超过300微克/升的问题,对于很多不理解强制全民补碘过程的年轻人来说,这个标准提的越晚,卫生部过量补碘的责任就越小。
(2)这是篡改最完善的版本
1)继承了把“optimal”被翻译成“适宜“
2)删除英文原文 ,不会出现明显翻译不当的问题了。
3)删除了评价碘摄入量的标准,这样就把有明显错误的把“adequate”翻译成“适宜”的项目删除了。
国家卫健委这样做的根本原因就是掩盖补碘过量。
二、两大公开篡改,掩盖补碘过量
比较上面的三个文本的标准,可以发现原来的英文版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的是经过多年翻译有明显篡改。
1、英文原文的“optimal”被翻译成“适宜”
2001年版,儿童尿碘在100-199µg/L的碘摄入量为“adequate”,“adequate”翻译成“足量”是正确的,也有翻译成“足够”都是正确的。但是碘营养状态栏里把“optimal”被翻译成“适宜”是不适当的。
把“optimal”翻译成原来的本意“最优”,是正确的。碘摄入量“足够”,才会出现“最优”。碘摄入量“足够”的结果只是“适宜”,明显不配套,也不符合原意。
但是卫生部专家这样篡改却多年无人质疑问而最后成为“标准”,难道不遗憾吗?。
2、英文原文的“adequate”也被翻译成“适宜”
2001年WHO发表了尿碘标准,2001年2月13日陈祖培还承认,2002年陈祖培就把“足够”篡改为“适宜”
为了进一步掩盖补碘过量,卫生部把“足够(adequate)”的区间(100 μg/L—199 μg/L),改为“适宜”;把“超过足够或称为过量(more than adequate))”的区间(200 μg/L—299 μg/L,改为“高于适宜”或“可接受”。把“超量(excessive)”的区间(>300μg/L)改为“过量”
证据:2002-5-11 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 陈祖培在《碘缺乏病的研究现状和对全民食盐加碘的认识》一文中说:
很明显 ,在这里陈祖培又把“adequate”也被翻译成“适宜”,这样碘摄入量和碘营养水平在100到199期间就都变成了“适宜”
“适宜”是不多不少,“适宜的范围是指低于最低值就是不足,超过最大值,可以说是超过“适宜量”。而“足够”则是在100—199的范围内都是足够的,即使是100,也达到了“足够”。卫生部把“足够”改为“适宜”,无疑是为了减轻补碘过量的事实
陈祖培在他的版本里去掉了原来的英文,直接用他翻译的结果,是方便中国广大不懂英文的人还是掩盖篡改?我认为应该是后者。
2007年的版本是被篡改最完善的版本。
卫生部专家们公开篡改碘摄入量和碘营养评价标准的目的,就是企图掩盖补碘过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