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的18个错误之17
这是《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的两个表,仔细研究这两个表可以发现里面存在两个非常明显的低级错误。不信吧?请看事实。
在表2中,中国居民膳食碘参考摄入量成年人推荐碘摄入量是120微克。
120微克是成年人生理需要量的2倍,当摄入120微克碘的时候的尿碘水平大约在70-80微克/升左右。这说明当成年人的尿碘达到70-80微克/升的时候,就是完全消除碘缺乏病症状的时候。
但是在表3里,WHO/UNICEF/ICCIDD推荐的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却说儿童和成年人的尿碘在100-199微克/升才是适宜,这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吗?
国家卫健委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专家们原来多年一直说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碘摄入量是150-299微克,但是世界卫生组织从来不承认有这样的推荐,反而公布成年人每天对碘的需要量是80-150微克,因此才出现如此公开的、明显的低级错误,其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补碘过量。
二、孕妇和哺乳妇女碘营养指标与推荐摄入量相矛盾
在表2里,中国居民膳食碘参考摄入量 孕妇的推荐摄入量是230微克,哺乳妇女的碘摄入量是240微克。哺乳妇女的碘摄入量要求比孕妇的摄入量要多10微克。
但是在表3里WHO/UNICEF/ICCIDD推荐的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说:
“妊娠妇女 <150 缺乏 ;150-249 适宜; 250-499 大于适宜量; ≥500 碘过量。 哺乳妇女 ≥100 适宜”
在这里孕妇的适宜尿碘却要求比哺乳妇女的适宜尿碘高50微克/升。两类人的尿碘要求在两个表里明显自相矛盾。
这可是公开发表多年的标准,一直错误到现在,我如果不提出还要继续错误,难道这是制定者笔误吗?出现如此巨大的失误难道不是故意陷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