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的18个错误之11
有人出难题,“怎样把姚明变成矮个子”,要完成这个任务其实不难,只要把中国人的标准身高定为3米,姚明就变成矮个子。但是这样的标准合理吗?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说是不合理的。
但是在我们的世界里,却有人认为这样的标准是合理的,应该一丝不苟坚决执行。这些人就是中国卫健委的领导和专家们。不信吧,请看下列证据。
一、中国孕妇碘营养状态现状
1、《中国居民补碘指南》前言中说:
“如果按照国际组织推荐的孕妇尿碘中位数150μg/L的适宜下限标准,我国约2/3的省份存在孕妇碘营养缺乏的现象,孕妇碘缺乏不仅影响自身健康,还影响其胎儿和新生儿的智力与身体正常发育。”
2、中国5000年文明史证明在适碘区孕妇不用特殊补碘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经有5000多年,5000多年来中国一直健康繁衍,壮大。但1994年突然全国变成缺碘区,全部被补碘,不补碘的就会出现碘缺乏病流行,而且孕妇的碘营养要加倍,我们想不通。
3、强制全民补碘后中国的孕妇仍然2/3的省存在孕妇缺碘问题
中国经过24年全世界较高的剂量,最高的强度,最大范围的强制全民碘酸钾过量补碘之后,中国仍然是“按照国际组织推荐的孕妇尿碘中位数150μg/L的适宜下限标准,我国约2/3的省份存在孕妇碘营养缺乏的现象”。
很明显,出现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有人把孕妇的正常碘营养标准订的太高,高的离谱。这样才会出现中国疯狂补碘24年,孕妇仍然2/3的缺碘 ,拼命都达不到的指标,难道这个指标是合理的吗?
我怀疑,很多人都怀疑。但是我们的国家卫健委的领导和专家们没有丝毫的怀疑。不但不怀疑,而且积极推行落实,坚决要不惜一切代价努力完成。
13亿人民能相信吗?全世界人民能相信吗?
二、全世界孕妇的碘营养情况现状
全世界只有中国达不到孕妇的碘营养标准吗?不是,2017年国际控制碘缺乏病联盟发表全世界孕妇碘营养状态。
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网络联盟把孕妇尿碘大于500微克/升的国家定为孕妇碘摄入过量;把孕妇尿碘为小于150微克/升的国家定位孕妇碘营养不足;把孕妇尿碘为150微克/升到249微克/升期间的国家定义为碘营养足够;把孕妇尿碘为250微克/升到499微克/升期间的国家定义为孕妇碘营养超过足够;
1、孕妇尿碘大于500微克/升的没有
因此全世界没有 孕妇尿碘过量的国家。
2、孕妇尿碘大于等于250 微克/升的国家有7个,
这7个国家分别是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吉布提,利比里亚,秘鲁,尼泊尔,日本。
这7个国家中只有一个是发达国家,日本。日本是不允许销售碘盐的,日本的碘营养程度高,不是靠人为补碘造成的,而是食用海产品多造成碘摄入量高。
3、孕妇大于150 微克/升,小于249微克/升的国家有23个
这23个国家分别是阿根廷,阿塞拜疆,巴布新几内亚,巴拉圭,巴西,白俄罗斯 ,保加利亚,冰岛,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荷兰,加拿大,加纳,科威特,蒙古,墨西哥,南非,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泰国,坦桑尼亚,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中国。
在这23个国家中冰岛、荷兰和加拿大是发达国家,冰岛是全世界唯一没有碘缺乏病的国家 ,冰岛孕妇尿碘超过150微克/升,是食物因素造成的。
4、在孕妇缺碘的169个国家中有23个国家是发达国家
在199个国家中,孕妇尿碘小于150微克/升的国家(包括没有数据的国家)有169个,这其中有23个发达国家,难道这些发达国家不怕孕妇碘营养不足吗?
上述事实 说明发达国家不怕孕妇缺碘,因此一直保持低摄入水平,而发展中国家怕孕妇碘缺乏,保持高尿碘水平。这种怪现象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让发展中国家人过量补碘,是一个阴谋,是想通过对发展中国家人民的过量补碘,达到消灭和削弱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目的。
三、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狼子野心
孕妇的“适宜”碘营养标准定为尿碘150——500微克/升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确定的。
亲爱的国家卫健委的领导和专家们 ,这个目标让中国强制全民补碘24年,仍然还有2/3的孕妇连最低标准也达不到,可能吗?
事实可以充分证明这个标准是完全虚构的、骗人的、害人的、是十分明显错误的。但是我们的领导和专家仍然在《中国居民补碘指南》里大肆宣传这个标准,坚决执行这个标准,全面落实这个标准,难道不是汉奸行为吗?
全国和全世界的补碘实例证明这个标准是完全脱离实际的。其目的就是让发展中国家的人通过过量补碘达到消灭和限制发展中国家人口的目的,中国人必须全面否定,拒绝执行这样的害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