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碘中的关爱和陷害100例之5
人类数万年以来的体型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人体发育所需要的营养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碘是人体发育必需的微量元素,全世界公认人对碘的生理需要是每人每天60微克左右,缺少或过量都会对人体不利。
对缺碘的人群补碘是一种救助,古今中外的所有救助都是保障最低生理需求。
如果有人明知碘酸钾过量补碘有害,还要千方百计让人们更多摄入碘,一再提高碘的摄入量标准,那么这个人就是故意陷害。这个组织就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
中国就是在这两个国际组织的挑唆下,在卖国汉奸的鼓动下,在崇洋媚外的卫生部的领导下,中国的尿碘标准12年升级三次,使中国在消除碘缺乏病方面一步一步走向歧路。下面的事实可以说明.
希望各界辟谣人士对本文的所有证据辟谣,辟谣成功我就奖励100万。
在1993年前的5000年里,中国一直存在碘缺乏病流行的地区,但中华民族有文字记载的5000年历史证明,碘缺乏病在中国只是轻微的地方病,没影响中国5000年的文化,没影响中国的正常繁衍生育。
但是1993年瞬间全变了,有人说中国是全世界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必须对所有中国人实行强制全民补碘,而且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了六大项目的18次升级,国内外勾结想把中国人民引入邪路。
一、第一次尿碘标准升级,害人不浅
1、中国1978年制定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标准,
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1978年我国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专业制订):
居住在甲状腺肿病区。
甲状腺肿大超过本人拇指末节或有小于拇指末节的。
排除甲亢、甲状腺癌等其他甲状腺疾病。
病区划分标准(以乡为单位)。
轻病区: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3%;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20%;尿碘25~50ug/g肌酐。
重病区: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10%;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50%;尿碘<25ug/g
证据图片
这个标准把儿童尿碘的数据列为第二位的,而且尿碘大于等于于50微克/升就是正常的
2、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世界卫生组织1989年的标准
【论文题目】WHO与ICCIDD制定的碘缺乏病防治标准与方法
【作者】阎玉芹
【文献来源】《中国地方病杂志》 1990年第五卷第三期
【摘要】
用于评价IDD严重程度和尿碘标准
尿碘是一种评价碘缺乏严重程度的很有价值的指标,应用下述标准来区分病区的轻、中、重程度:
尿碘均值(μg/dl)
轻度 3.5--5,0
中度 2.0--3.5
重度 O—2.0
证据图片
上面的证据充分证明1992年前我国的碘缺乏病防治标准是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一致的,都是儿童尿碘达到50微克/升就是碘营养正常。
3、为了在中国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国际组织提高尿碘水平
国际组织于1993年为了在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让更多的中国人被强制全民补碘,发表了《1993_WHO缺碘症指标评估和控制规划》的文章,文章把儿童的尿碘合格的数值从50微克/升提高到100微克/升
4、1995年卫生部制定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
必测项目: 8~10岁在校学生(年龄范围可扩大到6~12岁)。
甲状腺大小触诊诊断(必测指标):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
尿碘(必测指标):8~10岁在校学生,尿碘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μg/L,小于20μg/L的样品数不得超过10%。见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估指标。
这个标准把儿童尿碘的数据仍然列为第二位的,但儿童尿碘升级为大于等于100微克/升才是碘营养正常的。
这是儿童尿碘的第一次升级,这次升级的结果是全国唯一没有碘缺乏病流行的上海,也被划为缺碘地区(上海儿童尿碘为70微克/升,小于100微克/升)
5、卫生部为什么要升级尿碘标准?
卫生部在《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供认这样做不是从全国人民的健康出发,而是:
(1)在“WHO、UNICEF、ICCIDD 三个国际组织推荐”下
(2)为了“使得我国的标准能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
(3)为了“以适应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需要”
WHO、UNICEF、ICCIDD 三个国际组织不是中国的上级领导,现在也不是“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代,三个国际组织也只是推荐,中国为什么“拿鸡毛当令箭”,当“最高指示”坚决执行?
很明显,卫生部公开承认这次尿碘升级是“WHO、UNICEF、ICCIDD 三个国际组织推荐”下。是一次卖国的升级。
6、后果:
由于中国人放弃了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中国标准,采用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标准,结果是全中国几乎被“一网打尽”。瞬间就把全中国97%的中国人都变成了碘缺乏病患者,都得吃碘盐,才能保平安。
中国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正常生活了数万年,在中国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大提高的年代,突然一个文件,全国普遍缺碘,都需要强制补碘,难道是正常现象吗?
上述事实也充分证明了中国推行碘的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不是中国人的需要,而是三个国际组织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