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国多次监测,证明补碘过量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设计碘摄入过量,实测就一定会过量。尽管卫生部采取了很多措施掩盖碘过量,但仍然可以看出来中国人被明显补碘过量。
(一)、下面是全国五次检测结果
1、表1 是陈祖培 钱明 Mehari Gebre-Medhin《中国预防碘缺乏病》一文中列的表
2、表2是卫生部1999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结果
3、表3是卫生部2005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结果
(二)、上面的数据说明了什么呢?
1、全国总体补碘过量
儿童尿碘数值是体现碘摄入量的指标,从上表中可知尿碘1995年是164.8微克/升,1997年是330.2微克/升、1999年是306.6微克/升/2002年是241.2. 微克/升、2005年是246.3微克/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理想范围是100—199微克/升为足够,200—299微克/升为超过足够,大于300 为过量。1995年全国尿碘165微克/升,说明在理想范围,已经是足够,不补正好,一补就超。
事实确实如此。1997年尿碘是330.2微克/升,1999年是306.6微克/升,说明明显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过量标准。卫生部也不得不承认超量,但陈祖培只是说“微微超量”。
2、各省指标详解
表2和表3列出了1999年和2005年全国碘缺乏病检测资料。这里以表2为例说明之。
在31个省份中.儿童屎碘中位数>200μg/L的省份有27个,其中在300μg /L以上的省份有l4个,理想尿碘的省份只有3个。占9.67%;碘缺乏状态的1个,占3.2%;全国97%的省市在超过足够的范围内,在超过足够的范围的省里,有半数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过量标准。
因此实际检测数据证明中国确确实实存在明显补碘过量问题。
(三)、与30年前的补碘正常相比,现在明显补碘过量
1、补碘前30年成绩显著
我国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用碘盐对病区开始补碘的,经过30年的努力,取得了全世界公认的伟大成绩。到现在为止极少人提出质疑(只有18个地方病专家在充分肯定成绩下提出不正确的责难。
2、过去的补碘量
1989年前我国是用碘化钾补碘,加碘量为二万分之一到五万分子,各省决定加碘量。下面以二万分之一的加碘量为例说明,二万分之一的加碘量相当于50毫克/公斤碘化钾,是分子计,折合成离子计是38毫克/公斤。由于碘化钾碘盐中的碘化钾损耗很大,从碘盐出厂到用户大约损失40~60%,因此为了保证补碘效果,要求用户端碘化钾含量要保证是20毫克/公斤。这相当于碘含量(离子计)15..3毫克/公斤。如果是五万分之一,那么就是6.4毫克/公斤左右。
上面的数据说明过去我们在碘缺乏病病区用含碘量6.4~16毫克/公斤的碘盐
3、补碘量比较
强制全民补碘前对碘缺乏病病区只用6.4~16毫克/公斤的碘盐就取得了全世界公认的效果。
强制全民补碘后全中国(包括高碘区和适碘区)全部用50毫克/公斤的碘盐补碘,明显补碘过量。(后来改成35毫克/公斤,现在又改为25-30毫克/公斤)
(四)1995年和2005年对比
1、用户盐碘中位数与尿碘的关系
从表1可以看出1995年尿碘164.8微克/升时的碘盐中位数是16.2毫克/公斤,1997年尿碘330.2微克/升时的碘盐中位数是37毫克/公斤,1999年尿碘306微克/升时的碘盐中位数是42.3毫克/公斤,2005年尿碘246.3微克/升时的碘盐中位数是30.8毫克/公斤。
上述事实明显证明碘盐的碘含量与尿碘有直接的关系。卫生部明明知道世界卫生组织把儿童尿碘的足够值定义为100到199微克/升,明明知道要进入这个范围只需要把碘盐的含碘量姜维10~16毫克/sgj就可以满足,但是我们的国家卫健委却24年来一直不让这个进入这个范围,一直到现在勉强达到196微克/升,就宣传已经达到适宜。
国家卫健委的这种做法,对老百姓难道是关爱吗?
2、对比
由此可以看出全国平均碘盐含碘量在16.2毫克/公斤,就足可以让中国人的碘营养食品在理想状态,现在仍然明显过量。
(五)、与国外相比,也是补碘过量
1、国外补碘大部分都是低碘位补碘
例如“瑞士甲状腺肿委员会成立于1922年,最初委员会谨慎地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将碘盐浓度自愿定在1.9~3.75 mg/kg之间,这是一个对盐加碘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兼顾的折中办法。1922年,首先加碘盐的州是Appenzell AR,这个地方盐中含碘量为7.5 mg/kg。效果非常明显,新出生的孩子甲状腺肿不见了,没有新的呆小症患者出现,并且儿童的甲状腺肿缩小或消失了。”
【证据来源】刘 鑫(介评),刘守军(审校) 《关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碘缺乏和甲状腺肿的研究》,国外医学医学地理分册,2012年12月第31卷年第4期
(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所)
2、采用高碘位补碘的,全部是碘盐非碘盐同时销售
有的国家采用高碘位补碘,但全部是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的。例如美国、加拿大等。
3、国外补碘绝大部分都是病区补碘,是不强制的
例如2005 年4 月18 日世界卫生组织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 A58/23临时议程项目 决议实施情况(进展报告)秘书处的报告中说“A. 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症在大多数国家,在加工食品中使用碘化食盐不是强制性的,或者甚至未加调控。”
事实胜于雄辩,大量证据证明,国家卫健委在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目的就是让中国人补碘过量,甚至想尽一切办法,让中国人尽量被病毒过量补碘。
国家卫健委为什么不承认补碘过量呢?因为一旦承认了补碘过量,而引起过量的原因都是故意的,就可以暴露这些人的狼子野心。
过量补碘的目的,就是要13亿人被温水煮青蛙,30年到50年后,出现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