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要求信息公开申请
1、地方病专家组成员从1984年起多次建议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
【论文题目】碘酸钾碘盐防治碘缺乏病有关问题
【作者】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内分泌科和天津市内分泌研究所李丽娟 ,赵文德 邱明才,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02年第17卷第二期
【证据】“鉴于碘酸钾的优点,我国地方病专家组成员从1984年起多次建议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经观察试验和专家组论证,1989年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司,中国医药公司和中国盐业总公司以卫地字(89)第45号文件通知,从199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实行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
【证据图片】
2、我的申请公开内容
卫生部于1989年决定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本人要求公开根据如下:
1989年卫生部、轻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 国家工商局《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1 9 8 9年 2月1日卫地字(8 9)第2号)确认“多年来,我国一直使用碘化 钾加工碘盐,为防治碘缺乏病做了大量工作。...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 在全国逐步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
申请公布的政府信息:由于卫生部地方病专家组从1984年开始年年向 卫生部提出建议,引发上述七部门联合发出全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 钾补碘的决定,申请公布地方病专家组给卫生部的多年或一年的建议报告全文
证据图片:
二、卫计委的第一个答复
我办于2017年4月27 日收你当面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四条,现答复 如下:
因工作需要,你的申请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证据图片:
三、卫计委的第二个答复
我办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你当面提交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 5月18日.我办通过挂号信t向你邮寄了告知书,你的申请延廷期答复。
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舟信忽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 条(一)项,现答复知下:
经查阅我委现存档案,关于“地方病专家组就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给卫生部的多年或一年的建议报告全文”的信息,仅发现1987年2月28日地方病专家组向:卫生部地方病局提交的“关于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意见书”与你的申请相近,该意见书可以向你公开.供参考,见附件。
行政复议机构提起行政复议,或按 《行致诉讼法》相关規定.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证据图片:
三、1987年2月28日地方病专家组向:卫生部地方病局提交的“关于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意见书”
卫计委提供的地方病专家组建议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的唯一文件,根本就不是建议书,更不是文件,而完完全全是一份草稿。下面是卫计委提供的这份草稿的复印照片。
卫计委提供的不是正规的建议报告,而是一份草稿,地方病专家组能给卫生部提供这样的建议报告吗?
这份报告公开提出了把碘化钾改为碘酸钾的理由,只考虑了碘酸钾稳定和经济因素,根本就没考虑健康安全因素。
本文欢迎辟谣,辟谣成功者奖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