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度的两会在即
向两会的代表委员推荐一个建议(提案):
《落实食品安全法 禁止亚铁氰化物污染食盐》
相信众多网友都看到过广为流传的关于食盐里的亚铁氰化钾有毒的段子,这个段子也被主流媒体评判为“谣言”。
食盐里加入抗结剂,不是小事一桩,是天大的事。本提案的作者不去评判食盐里的亚铁氰化钾是否有害,而是从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角度,认为这种东西根本不应该添加在食盐里。
不要说哪个国际组织允许使用,多少个国家允许使用,这和中国消费者没半毛钱关系。中国盲目听从、盲目效仿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严于国际标准,正好修补中国食品的形象(看看“本品不含来自中国的原料”的宣称)。
我国要“站在世界舞台中央”,就必须有自己的特色。什么是特色?据报道,尽管全世界口香糖流行,在1992年—2004年新加坡就立法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口香糖。目前也是仅仅允许在药店销售,并且要登记身份信息方可购买。
在食盐中添加亚铁氰化钾,食盐不粘结了,食盐生产者、食品工业的使用者都方便了,但是,最终要把这种东西吃到肚子里的全体中国人,从这项政策中得到了什么?只有损害!
为什么癌症发病率越来越高,食品中的各种化学污染物,尤其是像食盐里亚铁氰化钾这种最广泛使用的东西,“功不可没”。
下面是提案全文。
落实《食品安全法》禁止亚铁氰化物污染食盐
作者:谢华民
近日,对于自媒体中流传的关于食盐中的亚铁氰化钾有毒的文章,央视等主流媒体多次“辟谣”,2017年6月,央视专门以近半小时的节目,来论证“食盐中的亚铁氰化钾有毒”是谣言。
近期又有某知名人士展开对某媒体“辟谣”的揭露,指出其多处不实。名为辟谣,实为误导公众。
众多的声音中,几乎没人提出亚铁氰化钾在食盐中的使用是否真有必要?好像按限量添加无毒就万事大吉了,就理所当然地应该使用。
在党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应该而且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来审视食盐中添加亚铁氰化钾是否具有合法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日本、韩国的食盐不加抗结剂,其他国家的食盐不加抗结剂的产品也并不罕见,我国也有不加抗结剂的产品,只是品种很少。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食用盐》规定,绿色食品食用盐不许添加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这些事实都充分证明,亚铁氰化物在食盐中的使用,并非“技术上确有必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可以肯定的是,抗结剂对于食盐来说,它是一种异物,说它“无害”并不是可以使用的理由。就像去餐馆就餐,发现汤里有根头发,有害吗?无害。但头发是异物,不应该出现在食物里。
我们为了空气的清洁,关闭了无数的不达标小厂,停用本国的煤炭舍近求远不远万里从北极、中东、澳洲进口天然气,下大力气打赢蓝天保卫战,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民众的健康。
而对于我们的食盐,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干干净净的食盐,要上餐桌了,在最后工序,我们掺入亚铁氰化物,就为了不结块!不仅仅是违法,简直是愚蠢的自我毒害!没必要使用的亚铁氰化物,是对食盐的人为化学污染。
必须强调,食盐里的亚铁氰化物,与所有添加在食品原料里的添加剂一样,消费者是根本躲不开的。可以买不添加的?可以。但是,你在单位食堂就餐、叫外卖、出外就餐、买各种食品都躲不开!当今中国的各个阶层,还有多少人自己做饭吃?
这可以说是亚铁氰化物食用的“强制性”,也就是“不可选择性”政府允许添加,实质上是强制全体中国民众食用!
禁用亚铁氰化物,不是技术问题,更不是什么科学问题,而是政府的决策取舍问题。是要不要把亚铁氰化物塞进全体中国民众嘴里的问题。
对于食盐这种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生存必需品,其添加剂的决策理应十分慎重。现实却是决策简单粗暴,违法准许使用。对民众的担心疑惑,动用主流媒体强力打压,反复向民众灌输亚铁氰化物无毒无害,视《食品安全法》为一纸空文。
党中央正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我们要提升生活品质,建设健康中国。亚铁氰化物的允许使用,与这些目标背道而驰。
我们建议,尽快彻底禁用亚铁氰化物!
曾经,我们的食盐是不加抗结剂的。禁用亚铁氰化物,只是找回纯洁的食盐,找回初心。
这难道不比芯片攻关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