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碘中的关爱和陷害100例之14
查阅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从补碘开始发布的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各个文件,可以发现在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上述三个国际组织进行了三次升级,下面简介第一次升级,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升级。
一、1995年前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1、1978年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
我国是从1960年开始对缺碘地区用加碘盐补碘的,缺碘地区的缺碘的人群主要症状是甲状腺肿大,因此判断一个地区是不是碘缺乏病病区的主要标准是儿童的甲状腺肿大发病率。
如果饮用水的含碘量低,常常会碘缺乏病高发,因此居住地的水碘也常常作为判断是否是缺碘区的参考,但始终把儿童的甲状腺肿大率作为第一位的。例如1978年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1978年我国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专业制订):
居住在甲状腺肿病区。
甲状腺肿大超过本人拇指末节或有小于拇指末节的。
排除甲亢、甲状腺癌等其他甲状腺疾病。
病区划分标准(以乡为单位)。
轻病区: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3%;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20%;尿碘25~50ug/g肌酐。
重病区: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10%;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50%;尿碘<25ug/g
证据图片
2、1989年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
“以乡为单位,按下述分度标推进行检查,7~14岁儿童肿大率大于20%(检查例数500以上.每个年龄组例数量至少不小于30),或居民甲状腺肿病率大于3%即可定为病区。
根据居民尿碘水平划分病区轻重程度。以乡为单位:在健康成人中,随机抽取50例以上男女各半的尿佯,其尿碘均值(几何均值或小位数)为50~100ug/g肌酐时,可定为轻病区;尿碘均值为25~50ug/g肌酐时,为中等病区;小于25ug/g肌酐时,为重病区。
在一个乡的范围内.综合指标属于非病区,而某村寨的甲状腺肿患病率大于10%,或居民尿碘均值(几何均值或个位数)小于50ug/g肌酐时,该村寨应按病区对待。”
证据图片
这个标准也是把甲状腺肿大率作为第一要素,儿童尿碘为第二要素,
3、1995年前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有碘缺乏病病区的标准,也必然也有消除碘缺乏病病区的标准,从1978年和1989年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可以知道碘缺乏病最主要的症状是甲状腺肿大,7—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20%,就是碘缺乏病病区,小于20%就不是碘缺乏病病区,一个病区经过采取了控制碘缺乏病流行的办法后使7—14岁儿童的甲状腺肿大率低于20%,就是达到了控制碘缺乏病流行的标准。
二、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第一次升级——GB16006——1995
为了落实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向发展中国家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计划,卫生部全面接受上述三个国际组织为足够制定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卫生部于1995年12月15日发表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16006——1995
“3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3.1碘盐(以碘离子计)
碘盐合格率大于90%。合格碘盐系指加工厂(库房、批发点)、销售点、用户三个层次的捵盐水平, 90%以上的样品数分别不低于40 mg/kg、30 mg/kg』和20 mg/kg。
3.2甲状腺大小
8—10岁在校学生(年龄范围可扩大到6—12岁)。
触诊诊断(必测指标):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见GB 16004、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估指标。
超声诊断(选择性指标):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即目标人群中8、9、10岁儿童甲状腺容积分别大 于4. 5 mL、5.0mL、6.0mL则判定为甲状腺肿。见GB 16398。
3. 3生化指标
尿碘(必测指标):8?10岁在校学生,尿碘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网/L,小于20 fxg/L的样品数不 得超过10%。见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估指标。
TSH水平(选择性指标):新生儿全血TSH纸片法(酶联免疫法或免疫放射法)测定TSH水平大于 5 mU/L的比率小于3%。见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估指标”。
三、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第一次升级的原因
1995年为什么要出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呢?
1、三个国际组织为中国制定的1993年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为了在中国推行强制全民碘酸钾过量补碘,从1992年就开始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3、制定GB16006——1995标准是三个国际组织的需要
这个标准完全是三个国际组织为了在中国全面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需要。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医学院地方病研究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惠民、于志恒、赵文元完全承认上述事实,在标准的前言里供诉如下
本标准是以WHO、UNICEF、ICCIDD三个国际组织推荐,于1992年11月3—5日审定,1993年9 月修订的《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估指核》中表10:“将IDD做为公共卫生问题予以消除的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这样就使得我国的标准能尽快与 国际标准接轨,以适应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需要。”
上述文字证明《GB16006——1995标准》不是中国人民的需要,而是三个国际组织为了在中国他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需要。:朱惠民、于志恒、赵文元三个疑似汉奸的人,卖国求荣为了帮助三个国际组织在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需要。
3、是卫生部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需要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惠民、于志恒、赵文元完全承认上述事实,在标准的前言里供述如下
“1990年H国国家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制定了 90年代工作计划,其 中一项重要内容是“2000年在世界范围内消除碘缺乏病”。我国于1993年9月由国务院与WHO、U- NICEF等国际组织,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大会”,制定了《中国 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纲要》要求在“九五”期间,全国所有食盐全部加碘,合格碘盐覆盖人 群达95%。我国于1994年还制定并发布了《食盐加碘消除捵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我国对 食盐实行专营,食盐的生产、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这就使我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有了保证,也是我国《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基础。”
四、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第一次升级的错误
GB1606—1995明显存在四个严重错误,具体如下:
1、把推行三个国际组织的建议当做是与世界接轨是明显错误的
查阅国内外资料,在1992年前任何组织都没发布全世界统一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1993年和1994年三个国际组织发布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主要是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的,根本就不是对全世界通用的。
一直到目前为止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只有很少的国家把合格碘盐的食用率大于90%作为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要素。特别是发达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判定是否缺碘第一要素是看用没用合格的碘盐。因此把执行三个国际组织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建议说成是与国际接轨是完全错误的。
2、把“碘盐合格率大于90%”作为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要素是明显错误的
“标准”说“碘盐合格率大于90%。合格碘盐系指加工厂(库房、批发点)、销售点、用户三个层次的捵盐水平, 90%以上的样品数分别不低于40 mg/kg、30 mg/kg』和20 mg/kg。”
碘缺乏病的第一症状是甲状腺肿大,因此1993年前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是按照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判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缺不缺碘,并根据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的高低判定碘缺乏病病区的严重程度。可是GB1606—1995却把“碘盐合格率大于90%“作为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条件,这是明目张胆的本末倒置,其目的是不管你缺不缺碘,缺碘到什么程度,只要碘盐合格率大于90%就有消除碘缺乏病的可能。七根本怒道就是极力主张强制全民补碘。
3、把消除碘缺乏病的甲状腺肿大率定位小于5%是错误的
1、三个国际组织1993年的建议
“甲状腺大小
8—10岁在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
2、三个国际组织1994年的建议
“甲状腺大小
6—12岁在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
3、我国原来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
居民甲状腺肿患病率>3%;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20%
4、GB1606—1995甲状腺大小
8—10岁在校学生(年龄范围可扩大到6—12岁)。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
5、把消除碘缺乏病的甲状腺肿大率定位小于5%是错误的
由上述事实可知,GB1606—1995的甲状腺肿大率指标是1993年和1994年儿童年龄范围的集合。不同的儿童年龄范围的甲状腺肿大程度是明显不同的,如此含糊的年龄范围都要求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是错误的。
甲状腺肿大率应该按照中国的儿童年龄范围,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消除碘缺乏病的甲状腺肿大率,不应该用三个国际组织根据发达国家5%的甲状腺肿大率要求中国。
五、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第一次升级的后果
由于第一次升级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结果,造成中国全国都是碘缺乏病病区,13亿人都是缺碘的人,必须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才能挽救中国,具体如下:
1、假冒的与国际接轨欺骗了全国人民
1993年前全世界都把儿童的甲状腺肿大率作为判断碘缺乏病病区和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指标,但是为了让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世界卫生组织伙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把碘盐的合格率作为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要素,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否缺碘,不管你缺碘到什么程度,只要碘盐的合格率没达到90%,就是没有消除碘缺乏病。
用碘盐病毒这是手段,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 下降到造成范围,这是目标。但商人国家组织却把碘盐的合格率放在第一位,这本来是本末倒置,是故意让中国人强制全民补碘的阴谋,但是中国专家和卫生部却把三个国际组织的陷害行动说成是对中国人民的关心,是与世界接轨。这是最明显的错误。
由此错误造成国人错误以为中国的强制全民补碘真的是与世界接轨,在上世纪90年代大喊与世界接轨的口号下,压制了对强制全民补碘有争议的人,也欺骗了全国人民。
2、碘盐指标成为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指标造成过量补碘合法化
由于把碘盐的合格率作为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指标,因此造成了不管缺不缺碘,只要碘盐合格率不达到90%就是消除碘缺乏病不合格的现象。对高碘区和适碘区的人继续被补碘,因此造成过量补碘合法化,让更多的人补更多的碘的做法成为合法的。
3、过高的甲状腺肿大率要求让中国80%的地方成为缺碘区
甲状腺的肿大的原因很多,不单纯与缺碘有关,实践证明高碘区也会出现甲状腺肿大。甲状腺肿大还与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关,还与其他因素有关。可是第一次升级的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中不考虑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把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就定义为缺碘区,这样的结果是高碘区和适碘区也需要补碘。
碘缺乏病在中国本来是不严重的地方病,但把消除碘缺乏病的条件之一是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低于5%之后,造成全国80%左右的地区变成了缺碘区。
4、过高的儿童尿碘指标让全国都是缺碘区
我国原来的碘缺乏病病区标准的儿童尿碘是低于50微克/升,是完全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上海是全世界公认没有碘缺乏病流行的地区,上海的尿碘水平多次检查是在70微克/升左右。
但为了推行强制全民补碘,让中国人全部吃碘盐,把儿童尿碘提高到100微克/升后,上海也变成了缺碘区。这样全国就被一网打尽,全部变成缺碘区,都需要被强制全民补碘。
综上所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第一次升级,完全是三个国际组织为中国量身打造的,目的是让全中国都是缺碘区,全国人民都需要补碘准,根本就不是全世界通行的标准。在这个标准面前卫生部全盘接受并一丝不苟坚决执行,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强制全民补碘运动,公开对13亿人开始了长期的伤害
北京 慕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