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碘中的关爱和陷害100例之12
为了让中国更多的人被强制补碘,卫生部于1995年第一次把碘营养适宜的水碘确定为10微克/升以上,仅此一项就可以让中国83%的地区变为缺碘区。让中国人长期补碘。2009年对碘缺乏病病区划分标准进行了升级,发布了GB16005-2009碘缺乏病病区划分标准。
一、GB16005-2009碘缺乏病病区划分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指标即可判定为碘缺乏病病区:
a)水碘:饮用水中碘化物含量中位数小于10μg/L
b)尿碘:8—10岁儿童尿捵中位数小于100μg/L,且小于50 μg/LL的样品数占20%以上
c)甲状腺肿大率: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
在采取了碘盐或其他防治措施的地区,符合a)和c)两项指标即可判定为碘缺乏病病区。”
二、第二次水碘升级的内容
比较GB16005-1995和GB16005-2009,可以发现二个文件都把水碘低于10微克/升是确定缺碘区的条件,好像没有升级,但是我们看确定缺碘区的三个条件的排序明显不同。确定缺碘区是三个项目是甲状腺肿大率,水碘和儿童尿碘。正常的排序是甲状腺肿大率,儿童尿碘和水碘,水碘在第三位。
GB16005-1995的三个项目排序是儿童尿碘,水碘和甲状腺肿大率。水碘升级为第二位。
而GB16005-2009的三个项目排序是水碘,尿碘和甲状腺肿大率。水碘升级为第一位。
虽然文件中明确提出“以乡镇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指标即可判定为碘缺乏病病区”,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三个条件中药满足一个条件就可以被确定为缺碘地区。
由于全国有83%的地区的水碘低于10微克/升,因此这83%的人口就得永远长期被强制补碘
三、把水碘低于10微克/升就确定为缺碘区是没有根据的
2009年修改碘缺乏病病区标准的时候还是陈祖培当权,没人敢得罪他,又把水碘标准定为10微克/升。如果没有证据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请看下列证据:
【作者】王海燕,张根红,张志忠,郑合明,王传钢,李秀维,王建强,谷云有
【论文】碘缺乏病病区划分标准中饮用水碘含量切点值界定的实验研究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杂志2011年10月第26卷第5期
【摘要】
“80年代以前饮水碘含量为<5 μg/L 的地区即划定为碘缺乏地区,1995 年建立的碘缺乏病病区划分标准中将水碘的切点值确定为 10 μg/L,2009年修标时由于缺乏相关实验研究数据,只得延续了<10 μg / L 的界定。外环境水碘含量是划分碘缺乏病病区的重要指标,与是否采取碘盐干预以及碘盐的加碘量的选择有直接关系。
结论 停供碘盐后生活在非高碘地区且饮用水碘含量为5. 0 ~ 50. 0 μg / L 的人群碘营养水平为适宜,可将碘缺乏病地区划分标准中外环境饮用水碘含量切点值确定为 5. 0 μg / L”
【证据图片】
上述论文的作者中有谷云有(营养与健康所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碘缺乏病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地方病协会碘缺乏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从事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近30年),可知谷云有知道适碘区的水碘范围应该是5-50微克/升,但却极力鼓吹过量补碘,极力鼓吹过量补碘无害,可见其险恶用心。
由上述证据可知,卫生部把确定碘缺乏病病区的水碘标准第二次升级的目的就是为推行强制全民补碘制造合法的理由,让中国人民长期过量补碘。
北京 慕盛学